父亲病危请假被开除,父亲病危请假被开除怎么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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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25-04-24 12:45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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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大润发一女员工因照顾病危父亲请假遭开除,公司回应称该员工旷工40多天,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?
- 员工请假陪护病危岳父,遭拒后辱骂领导被开除,索赔四万合理吗?
- 母亲病重向公司请假公司不批假而是辞退我可以吗?
- 得知儿子病危请假不批强休,公司能以旷工开除吗?
- 因父亲去世请假未获批,上海一员工处理完丧事回公司后竟遭辞退?
大润发一女员工因照顾病危父亲请假遭开除,公司回应称该员工旷工40多天,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?
按照规章制度,我认为是合理的。
虞女士因父亲病危,请假了十天假回家照顾,后因无法按约到岗,按规定也不能再请假,故虞女士被按旷工处理,后来便被辞退了。
为什么说这个做法是合理的,在公司角度看来,员工是因为旷工多天而被辞退,况且旷工四十多天,公司合情合理把你开除了。
那为何会有争议呢,因为虞女士是真有事走不开,属于特殊情况,但职场上,想要这样的特批权利应该由自己来争取,虞女士可向领导和公司申请是否可以停薪留职,如果这个岗位不能够长时间空缺,公司还要做决策去请兼职,如果这个岗位无法长期空缺,那公司是否需要再聘一个,而虞女士回岗后可以再做安排。
自己的权益需要自己争取,特别在职场上,许多不公平待遇,职场歧视,我们都找不到说理处,选择最利于自己的方式,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,这才是成熟的职场人该做的。
公司的做法,不见得是不合理的
首先我们要明白一点,案中劳动者的旷工时间是——40天。
那么,接下来我们就要讨论的问题是,这个旷工,或者说是事假的40天时间是否合理。
先说公司规定,“公司规定员工全年只能请十天事假”,也就是说,超出了这个时间的事假,可以说是不合理的。
再说法律规定,法律上对于员工向公司请事假一事,没有做出特别规定,事假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具体情况而定。
基于此,我们就可以判断出,员工请事假的理由必须要有程度上的区分,也就是说,员工的事假需要有一定的程度上的紧迫性,或者说是不可替代性。
如果,员工所请事假具备不可代替这一特征,那么,公司应当视情况延长这种假期
如果,员工所请事假,并不具备这一特征,那么公司在员工长达40天的旷工时间内,将其开除,则合理合法
结合本案来看,首先事假旷工的时间长达40天,也就是说,只有在员工照顾父亲的这40天里,其本身是不可替代的(如独生子女),那么,公司对于这种情况,应当宽容一些,不应开除。
除此之外,员工旷工40天的行为,的确属于违反企业规定的行为,企业有权予以开除。毕竟对于任何企业来说,一个旷工40天的员工,其行为必然是不合理的。
这个问题由单位内部领导处理方法有关。首先员工口头上是否与领导有个约定或办过书面请假。家中父病危特殊原因。单位领导应关心也不可少,问一下具体事实况来处理存在问题。
如果员工未口头请假前提下,随意去照顾病危父亲有点不符合单位合理规定和劳动法法规。
员工符合以上请假要求的,单位以开除方式有点不妥,粗暴没人性做法。家家户户都有老有小,特殊情况应特殊处理,作为员工也应遵守单位的规定。
由于具体情况不详细,不了介,可以肯定这位员工是位孝顺女儿,值得现今社会上推广和学习。
希望单位领导值得去思考,否则会影响下面员工积极性,也应考虑到社会正面导向。
本人看法供参考阅读。
2020年上海也有一个类似的案例,这个在法律文书网上是可以看到的。
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判决书,上海一职员因父亲生病请假回家,因公司未准假,第二天准备返回上海,途中得知父亲去世,再次回老家安徽办理丧事,一周后返沪被公司以无故旷工三日为由辞退。
据民事判决书,上海法院认定当事人为父亲操办丧事,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,涉事公司应以普通善良人的宽容心、同理心加以对待,一、二审法院均驳回涉事安盛物业公司的上诉,判决其违规解除合同,赔偿涉事员工7.5万。
新华网评:所有公司该记住这六字
25日新华网也针对此事发出网评文章:员工因父亲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,强行休假被辞。看到这样一则消息,相信大多数人的第一感觉是“愤怒”。的确让人愤怒。近期,劳动者权益相关话题频频引发社会热议:畸形的加班现象,扭曲的奋斗观……极端案例一个接一个,都反映了一个共通的大问题:部分企业漠视员工权利,有的用人单位在肆意、蓄意、恶意行使管理权。
但是,“有权不可任性”!这个概念,不仅针对国家权力机关,对各类用人单位也适用。劳动关系具有鲜明的人身依附性和从属性,而用人单位需时刻谨记,行使用工管理权应当合理、限度和善意!
如网友所述,只知道一味压榨员工,最基本的人伦感情都不重视,这样的企业是做不长的。
我们很欣喜地看到,这一类的损害劳动者权崔事件中,员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权益。但我们更希望,“严苛施行用工管理”的任性企业少点,“以人为本体恤员工”的好公司再多点。
虞女士主张大润发违法辞退赔偿,仲裁能否支持,大润发辞退是否合法合理?
前言:
法律上对于事假没有特别规定,事假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具体情况而定。
用人单位对事假具有审核和批准权,员工请事假,需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提出事假申请,公司对员工事假事由审核,对于事假是否批准,具有自主决定权,公司可要求员工出具事假事由的证明材料。
但也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任意行使事假决定权。对于员工事发突然,或者父母病重等特殊情况,员工请假方式、工作安排上,公司不能机械适用规章制度认定和不予批准。这是因为出于情势所迫,请假方式也受限。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法定义务,出于孝义和法定赡养义务,员工在父母病重时需要给予照料。
公司与员工具有人合性,而公司对社会也负有一定责任,情理性,对员工的特殊事假情况应给予一定照顾。
结合本案,女员工得了新冠,大润发批准在家休假,之后虞女士以父亲病危,请事假十天,大润发批准,这说明大润发并不是完全不讲情理。
双方的争议点是:1、虞女士以照料病危父亲申请延假,是否正当?2、对于虞女士延长事假的申请,大润发以规章制度为由不予批准并作旷工辞退,是否合法?
1、虞女士延假是否正当?
虞女士延假是否正当,要看延假是否符合必要性和合理性。通俗点讲,要看虞女士所称“走不开”理由是否充分。 从文中看,虞女士起先请了10天事假照料病危父亲,“父亲情况就是很危险那种”。
据知情人透露,虞女士兄弟姐妹4个,80多岁父亲瘫痪在床且肢体2级残疾,不能自理,需要虞女士和姐妹轮流照料。
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本案,要审查虞女士照料父亲,时间上和是否属于必须且具有不可替代性。
虞女士担任岗位是大润发超市面店岗位,过年处于旺季期间,确实也存在工作繁忙、人手不足、出于岗位需要角度上,确实不宜批假。
虞女士父亲病情危险确实具有不能走开的一定情形,但是否充分,也要看当时虞女士延假天数,以及能否由其他姐妹替代照料或者请护工情况,并结合具体案情来定。
2、大润发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全年的事假不超过10天是否合法合理?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,不予批准延假并以旷工辞退,是否合法?
(1)大润发规章制度规定全年事假不超过10天,是否合法合理?
强制规定只有十天,但确实有一些特殊情况,请假天数会超过10天。建议单位对事假天数规定有但书、例外情况,这样的事假规章制度符合合理性,也能平衡制度和情理关系。
(2)大润发辞退虞女士,是否合法?
大润发以延假未批准,虞女士未返岗按旷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辞退。就延假未批准的情况下,虞女士未返岗,是否属于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第(二)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、可以单方辞退的情形?
单就公司以未批延假虞女士按旷工辞退来说,个人认为如果虞女士确实当时符合走不开的正当情形,单位要举证证明虞女士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,如举证不能,单位按旷工认定是不成立的,据此不符合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单方辞退的情形,其辞退属于违法辞退行为。
如果虞女士当时的情况,可以由其他姐妹代替照料等,请假事由并不符合必要性的情况下未到岗,对公司年前的面点岗位人员安排和销售效益的造成较大影响的,则大润发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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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语:
建议员工在单位不予批准事假时,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,切不可未经批准冲动离岗。
用人单位在事假核准时,也兼顾人文关怀以及员工的特殊情况,善意合理行使事假决定权,事假制度规定建议做出原则规定的基础上也有例外规定,具有一定弹性,在企业效益发展和情理之间达成平衡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
(一)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;
(二)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;
(三)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;
(四)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;
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
(六)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员工请假陪护病危岳父,遭拒后辱骂领导被开除,索赔四万合理吗?
标题很清晰,请假遭拒绝,然后开骂,结果被开除,请假护理至亲老人领导不批,说明这个领导不吃人粮食,畜牲一个,但开骂不占理,你应该向他道歉,留下证据,要求复职,如遭拒绝后,可以向劳动部门审请仲裁赔偿。
关于辱骂领导会被开除的话,劳动保障的相关法律、法规倒没有这一条规定。如果单纯只是领导被员工辱骂员工就被开除了的话,是属于非法解聘的,是可以申请赔偿的,赔偿的标准一般是根据你的工资和工作年限来定,一年工龄赔偿一个月的工资,所以索赔四万是否合理不清楚,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。但如果开除你的理由不是因为领导被辱骂引起的,就另当别论了,所以要请用人单位出具开除的手续,如果不出具,也属于违法的。
拒绝赡养岳父母的,说法律没有要求。热心侍奉岳父母的,说这是天理人情。领导该怎么办?未在企业做过,真不知该咋回答。按如今的情形,若该男子的妻子为独生女,则其确实应该请假陪护病危的岳父。因为《民法典》中针对夫妻双方赡养父母有“协助”一说。这单位因此情节开除职工,于情不合,于法有违。索赔是合法行为。至于赔偿数额,则应根据法律规定,结合具体情况,最好咨询专业人员,提出要求。
这个辱骂领导使自己有点输理呀!至于索赔四万是否合理,要看是在哪个城市,什么样的单位,工作了几年。如果工作了四年,就因为特殊情况,请假不准,遭单位开除,索赔有理。一般被单位无辜解雇,赔偿是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。如果你工作了四年,每月薪水一万,要求索赔四万,就很合理。
企业有企业的情况,有些流水线作业的工作,一时没有人顶替,还真的离不开岗位。企业领导不同意你回去照看岳父,也可能真的有特殊情况。你辱骂人就不对,况且还是你的领导,如果都像你那企业不就没一点规矩了!
母亲病重向公司请假公司不批假而是辞退我可以吗?
员工、公司任何一方都有单独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,只要解除劳动合同给与的补偿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就可以。
当方面解除合同,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,要提前30天通知,如果他们没有按照这个来做,那就是他们违规了,可以到劳动局告他们。得知儿子病危请假不批强休,公司能以旷工开除吗?
第一,劳动法确实没有规定家人生病必须批假。只是规定劳动者本人生病必须批。
第二,公司如果开除,可以去劳动部门反映,你会赢的。因为虽然法律没有规定,但这个事情的请假是符合大众认知和社会道德的。
第三,说说解决办法。
你可以换个方式请假,直接请带薪休假,根据《职工带薪休假条例》规定,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有带薪休假的权利,对于员工的带薪休假,用人单位如因经营生产的需要,征得员工同意后可推迟休假,但是必须支付三倍的工资补偿,不得取消带薪休假的权利。
也可以请探亲假,也是强制要批的假。但有请假条件,看看适用不适用吧。
第四,这种公司完全没有道德底线,走人后也得让公司付出代价。
从法律角度出发,公司在不批事假的情况下你缺勤,可以按旷工处理,劳动仲裁管不了。但是现在企业都是比较重视企业的社会形象的,这样做对内部企业文化和社会风评有影响,多少会顾忌的。
你这情况,我认为一般的公司都不会这样处理,弊大于利。猜你平时在公司上下级关系可能不太和睦,工作能力无从评说,但是公司是借着这次机会正当辞退你,你出了事也没个领导保你,这样的境地还是走吧。
看过这篇报道的全部经过,比较理性的去看待这个问题,其实在这之前,公司已经多次批准他的假,既然多次批准他的假,说明公司也不是没有人性,至于这个问题后来发展到这种地步,应该说是双方的责任,公司个人都有委屈,都不太理智!其实,并不是,请假单位不批准,然后直接开除,中间还有过程,也就是在这个沟通过程中,双方都比较不理智,才导致最后的这个局面。试想,如果公司纯粹是一个没有人性的公司,也不会多次准假,长达半年之久,建议大家看一看这个事件的整体报道。
这种情况下往往劳动者的弱势就会体现出来。
只要不批假,强行休的,无论公司是否承担责任,离职是必然的。即便是公司不开除,但是也一定会给小鞋穿,以后也无法长远发展,甚至都可能难以在原来的岗位继续工作。所以这种情况基本上就要离开了,这样的公司也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。
因父亲去世请假未获批,上海一员工处理完丧事回公司后竟遭辞退?
是不是外企或者合资的企业?
国内的领导人一般都很通情达理,这种假不仅仅秒批,遇到人性化的领导或者重要岗位的员工,还会通知办公室安排人前去祭奠!如果是公司高管,办公室还会组织所有人随份子,并派代表前去祭奠!
对于这种不近人情的领导或者公司,离开也是一种幸福!